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德行沁水”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中华传统美德,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经嘉峰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文明好榜样 嘉峰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
经过宣传发动、村委推荐、初步遴选等环节,确定了参与网络投票的人员和家庭。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月25日。
2、投票细则:每人每天可投票一次,每次最多可选择6位好媳妇。网上投票为期9天,投票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24:00止。
3、为保证本次微信投票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请勿利用第三方刷票软件进行作弊行为。投票过程被后台监测查出作弊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对恶意刷票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活动所有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9号 22589票
杨东凤
8号 21621票
闫美勤
11号 18946票
张粉妮
4号 16777票
胡艳霞
2号 4183票
郭秋云
3号 3458票
郭会霞
10号 2910票
杨小线
7号 2568票
商晶晶
5号 1742票
霍丽霞
1号 1606票
郭必霞
6号 1111票
李芳芳